2009年3月13日 星期五

民意

早兩天,在鳳凰衛視看到一個座談的節目,談論的内容是網民在網絡上所發表的“民意”, 其代表性有多高。節目主持人收到的電郵和短訊顯示的結果是:超過一半的網民認爲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民意”。

當然,網絡上網民所反應的意見確是民意,但那只是“網民之意”,而非代表全體人民的“意見”。很簡單的說,網民的人口佔整體人口的比例多寡決定他們的“意見”有多高的代表性。這就是為什麽在重大的課題上要以公投來取決,雖然公投也不會有百分之一百的反應,棄權的人只表示他們沒有意見。

熟悉產品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 QA)的人都知道,瑕疵有大有小,問題有輕有重,取樣的多少(SampleSize)也就不同,以確定其在整個群體中具代表性。

所有問卷,回答問題的人數多寡是極爲重要的。因爲它確立問卷答案的代表性。因此,個人對本地一家電視台,在其中文新聞時段提出的問題和答案,感到十分困擾。我經常看这個新聞節目,在記憶中,好像從來沒有聽到過回答問題的人數數字。如果答卷的人數不多,而且局限於觀看該台的觀衆,統計出來的結論會不會有誤導之嫌,這是不能不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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