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中國,臺灣的女性,擇偶的條件以“三高”為準。何謂三高:是身材要高,學歷要高,和收入要高。如果真的找到這樣的如意郎君,那一定是祖上積德,三生修來的福分。讀者也許注意到了,潘安之貌不在條件之列。
我一位朋友,她50年前念中學(是一間女校)時,有一位老師在課余閑聊中,告戒在場的同學,選丈夫一定要“觀察”他對老人家和小孩的態度,如果他能“敬老” 及“扶幼”,他肯定是一個有愛心的人,托付終身給這樣的人,才會得到幸福。我沒有問這位朋友,在場的同學中,有多少位把老師的話聽進去了,日后遵循其教誨,結婚生子,相夫教子,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這位老師的話,可說是至理名言。但兩情相悅的因素太多了,樣貌,身材,氣質,才氣,談吐,學歷,家世,甚至某些個人特征,都可能成了吸引著對方的魅力,無法抗拒。還沒有時間去記起老師的“金石良言”,就已墜入情網,不能自拔, 奈何!
不論是以“三高”標準結合的婚姻,或通過“愛心”測試成就的佳偶,又或是“門當戶對”的聯婚,甚至“一見鐘情”,“青梅竹馬”或“媒妁之言”定情結合,也無法保障婚姻的天長地久,永結同心。
既然如此,開出擇偶的條件,又有什么用呢!但結婚生子是天職,循自然規律而行,到時到后,就會春情發動,尋找另一半,啟動擇偶的程序,和一般的動物的行徑沒什么兩樣。因此,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所渴望的婚姻形式和生活會不會也有所改變,會不會影響擇偶的條件,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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