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英語和美語之間的關係,是英語為正統,美語是美國脫離英國獨立之後,引入了大量的歐洲移民及較後的亞洲移民,慢慢的演變而來。這樣的理解,也十分合乎邏輯的,畢竟英語起源自英國。
直到最近,我看到一篇報導,才恍然大悟,英語和美語之間, 還有一些微妙的關係。
原來英語系裡,有rhotic 和 non-rhotic 兩支系。大略的分,英國,澳洲,紐西蘭,新馬等,說的是non-rhotic 英語,而美國加拿大則說rhotic 英語。兩者間主要差異的關鍵,就在"r“這個字母上。Rhotic 英語,把 r 的音全發出來,而 non-rhotic 英語,不發 r 的音,除非 r 的後面跟個韻母(vowel). 舉一個 hard 字為例,聽美國人讀這個字,很清楚的聽到 r 的音,我們讀這個字時,就聽不到 r 的發音了。
美國獨立之前,約 2,3 百年前,英國人說的英語,就和今日的美語一樣,屬於 rhotic 英語,在美國獨立前後,英格蘭的西南方,開始流行 non-rhotic 英語,而慢慢的成為主流。
在美國新英倫一帶(New England,美國東北部 ),說non-rhotic 英語還大有人在。 而在英國,有些地區也還說rhotic英語。想更深入的了解其分佈情形,可以google 到Wiki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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