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林被提控的這樁事,幾乎是國內每一份報章的頭條新聞。並譽為開國以來,第一位敦級人物被控,說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稱我國進入了獨立司法的至高境界。
很多人和我一樣,不太相信林良實會被定罪。整個事件是真是幻,真情或假意,說不上來。有太多的先例讓人總覺得又是一宗“轟烈開始,草草收場”,雷聲大雨點小的“案子”。像司法短片裡面的那些大人物,都能全身而退,雖然短片被證實並非偽造或經過修飾,連更深入的調查也沒有做就不了了之。誰會相信“敦林”被判鋃鐺入獄?
敦林被控“誤導內閣”,如果罪名成立,最高的刑法是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在敦林任交通部長的時代,“誤導內閣”其實就是“誤導馬哈迪”,兩者的差異很少。在“馬來西亞能”(Malaysia Boleh)的口號下,馬哈迪不也被“誤導”過嗎?他閣下也曾抱怨,有一位部長“誤導”他為一家土著汽車製造商開幕剪彩,才發現貨不對版,但他已經為其剪彩,等於認同其實質地位,只能怨自己糊塗!
有人認為整個PKFZ事件,了解最深入而又看過調查報告的人非馬華前總會長及前交通部長的翁詩傑莫屬。翁詩傑在一次訪談中表示,他看過調查報告中提到的幾個與此事件有關人士的名字,但不願說出來。他和PKFZ事件主角之一的Kuala Dimensi Sdn Bhd (PKFZ的承包商)首腦張慶信之間的恩怨,多少起於翁詩傑認為KDSB應付的責任不少。
早兩天這個控告敦林的案子過堂,敦林的律師提出幾項要求,其中一條是要解密當年有關的內閣會議記錄。馬哈迪也突然恢復記憶說願意出庭作證 (他在司法短片審訊中把精彩內容忘得一干二淨)。他的證詞如果對敦林有利,表示“誤導內閣”的罪名子虛烏有,若其證詞對敦林不利,豈不擺明整個內閣閣員全是無能之輩,執掌內閣的人更是草包一個?當然,在法律前要“實話實說”,就得聽聽他如果“和盤托出”了。馬哈迪的供詞對敦林是很重要的。
既然馬哈迪有過被“誤導”的記錄,他也可能會承認被林某誤導,內閣才會同意交通部發給KDSB保證函,用來集資。
有些人相信,敦林是否被定罪,得要看當時的政治風向。如果大選快到,政府為了顯示其改革決心,不再包藏不法勾當,從嚴處置,定罪的可能性就高了。如果定罪發生在大選之前,選民必為所動,這是一步高招。但如此判決,敦林也必上訴,大選過後,當然有改判無罪的可能。我國不是有很多的案例可供“參考”!所以說,這就像一場球賽,非到塵埃落定,誰也看不出戰果,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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