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5日 星期一

電波、磁場、輻射與健康

cellphones 大概10年前,所住公寓的管理層允許一家電訊公司在樓頂架設通訊器材。閣樓的一位住戶很不以為然,他認為電訊器材會產生輻射,對人體有害。他于是奔走住戶間,請大家聯署,要求管理層通知電訊公司把器材拆走。他找我聯署時,為我婉拒了,理由: 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的說辭。我找到而且看過很多的相關資料,有的說會對人體有害,有的說沒有確鑿的證據,大家都列出數據,各說各話,爭議不少,我才下此結論。不過,他的努力沒有白費,那些通訊設備在多數住戶的反對聲中被拆走了。

事情如果發生在今天,我一定也會支持這位鄰居,不是因為有了定論,確定電器器材的微量放射危害人體,如同香煙引起肺癌的因果關系一般的無誤,令爭議平息;而是我的看法改變了:與其等候結論,不如未雨綢繆,防范于未然來得恰當。

我依舊使用微波爐,因為那是很有效的加熱工具,但我只用陶、瓷或玻璃器皿裝食物進微波爐。在微波爐操作時,我離它遠一點(一公尺以外)。我也不會把手機掛在腰間,很少放進口袋,通常是用手拿著。我希望很快就適應使用耳機接聽電話,我的床頭不放電器器材,這些防范措施只有在生活中稍加注意就可以做到了。但這并不意味我就安全無虞。畢竟,一種病發病的原因很多,已經知道的盡量排除,還不知道的就只有聽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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