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 星期日

為什麼不開公聽會?

政府最近多次對將要實行的政策喊停,其一是密鑼緊鼓,準備就緒的添油新機制,其二是“貨物服務稅(GST)”法案,本來這項征稅法令要在這次國會會期(三月15日開始)二讀通過,明年五月一日開始實施,但財政部臨時剎車,不送國會二讀,說是還要從長計議。幾天前又將“陸路交通法令修正案”撤回,理由是反對聲浪過高,還得聽聽民意。

就是不能明白為什麼在草擬立法之前,不先徵詢民意,集思廣益,作為法案的依據或參考。我國有不少的民間團體,非政府組織,或甚至學有專精的專家,可以提出寶貴的經驗和意見,使法案更趨完善。這就是開公聽會的目的。現在的做法,完全是官僚心態作祟。閉門造車,還會有什麼傑作?!

我國的政府部會很少有開公聽會的做法。從這幾宗提案臨門被撤的事件,可見官員們根本沒有深入了解若法案實施後帶來的後遺症是什麼,會產生那些不利人民的結果,又如何化解這負面的衝擊,讓法案能順利實施。當然,廣徵民意比較費時,但獲得共識的立法,無論在國會或在成為法律後的執行上,所遇到的阻力必更少,多費一些時間是值得的。

影響人民生計的民生法案如開徵科稅或增稅等,反對聲浪高亢是必然的,若能通過公聽會,讓不滿的情緒得到發洩,聽聽各方的意見,也許還能拋磚引玉,找到一條可以減緩衝擊的“殊途”,達到“同歸”的目的!

就算最終無法達成“共識”,法案必須通過實施,至少,官方已經盡力,人民也更了解其中原委,反彈之聲減弱,抗爭也較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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