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作過無數的選擇。今日的我,是過去一個接一個的選擇得到的結果,可以說是自己作的主,如果不滿意,那只能說是自己作的“孽”。
但有些事,人是無法自主的,像父母,兄弟姐妹,父母的同輩。還有在人尚無法和未能自主的時候,父母給你做的一切,都不是你能控制的。做父母的也只能選擇要不要下一代,其他的如性別,美醜,個性,也輪不到父母做主。
讀過這幾句話:如果你的父親是個窮光蛋,那不是你的錯,如果你的岳父是個窮光蛋,那準是你的錯。像是個笑話,但有一點哲理。只可惜人們經常在墜入情網前,連對方的性格都沒搞清楚,對他(她)家裡的人有多了解就更不必說了。這幾句話點出了如果人談戀愛時還很清醒,還很理智,不為外在條件迷惑,(這應該不能算是戀愛吧!)人是可以好好的“選擇”另一半的。
選婚姻對象是大事,找一份適當事業也是大事,所以華人世界有句話:男(女)怕入錯行,女(男)怕嫁(娶)錯郎(新娘)。婚姻影響一生,事業也影響一生。但多數人在第一次作“選擇”時,常為情勢所逼,像剛畢業找第一份工作的那種經驗,很多人都有過,特別在景氣不佳時,那裡還有選擇的餘地?
或許我們不應該把在“好”與“壞”,“對與錯”之間挑選,而是把選項增加,以“首”,“次”,“其次”,“再其次”等多項間來挑選。 就拿結婚來說,選擇不是“結”與”不結”,而是在“單身”,“可以談戀愛”,“同居”與“結婚”或更多選項裡去挑,或許會帶出更多的契機,改變原先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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