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養狗

最近又發生一宗惡犬攻擊一名晨運老人至死的慘劇。根據地方議會的條例,狗主被罰1000零吉。會不會以未經許可飼養惡名昭彰的8大惡犬之一遭其他控訴或處分,目前尚未分曉。

一條命只值一千零吉,連喪葬費也不夠,可說是賤命一條。所以大家都議論紛紛,認為這位老先生死得冤枉和不值。·人們就是不明白地方議會的條例起於何年,有沒有經過修訂?國家獨立前後,一件“釀豆腐”只要五分錢,如今是20倍以上,如果1000零吉罰款是那時訂立的,現在至少該罰2萬零吉才對。

多數喜歡養狗的人不外是為了“愛狗”,“看門”,或“找個伴”等主要因素。他們大多認為:

(一)我家的狗友善溫馴及

(二)我家養的狗很聽話。

但他們都忽略了一個重要關鍵:不管狗和主人有多親近,它到底還是“畜生”一隻。既是畜生,就會有不可理喻,控制不了的事件發生。家犬把家裡嬰孩咬死的不幸事件就時有所聞。最近在網上看到一些照片,是一家狗主人如何擺佈狗抱嬰孩親近,那隻狗可比小孩不止大兩倍。回應的人中,好些都罵這狗主人過於冒險和托大,幸好沒發生不幸事故。還有狗咬傷/咬死主人的事故也層出不窮。忠肝義膽的狗故事聽多了,最近還有一則報導,南美洲某國有一隻狗,守在其死去主人的墓前48小時不願離開,其忠心可嘉,但並不代表所有的狗都如此“可敬”。

相信大家都聽過“狗仗人勢”這句話。遛狗的人都以為自己罩得住,一聲令下,狗兒就會乖乖聽話,所以也不給狗套上狗鏈,任其溜達。我就在早上散步時遇過幾次這種情形,並悟出了一個道理:在家門口和有主人在身邊的狗特別囂張。

有一次散步時,一位住在附近長得很胖的中年女士,帶了一條“型如主人”的胖狗,她手上拿了一條狗鏈,但卻不給狗套上。我老遠就看到那條狗,就在路旁撿來一根樹枝來自衛,繼續往前走。經過他們時,那條狗除了狂吠外,還作勢向我撲來,我舉起手中“武器”還擊,那位女士還罵我殘忍(她用mean),我當時很氣,就問她,我是不是要讓她的狗咬住了,才可以還擊,她才住口。後來,很少看到她遛狗,多由傭人代勞(有用狗鏈)。

女傭可能是讓狗溜出家門的罪魁禍首。主人沒有要傭人嚴格遵守遛狗的規定也難辭其咎。希望狗主們要教導及嚴厲要求傭人遛狗時一定要套上鏈子,更不要隨便把狗放出屋外,以免鑄成大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