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 星期二

金庸的另一面???

這篇文章從網絡來,未曾查考其內容真實性。請讀者自行判斷。

金庸的第二次婚姻,是和才女朱玫缔结的,在长达20多年的婚姻里,两人可谓共同度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光,而这段时光,也是他们事业由最艰难走向最辉煌的时光。

结婚初期,朱玫身为英伦大学新闻系毕业的记者,一手协助金庸办明报,一手抚育刚刚出生的幼孩,她前后生育了四个子女,同时还不间隙地为明报撰写大量的新闻稿件和时评,最困难的时候,她左手抱着孩子,右手还在赶稿写字。然而,近三十年的携手共度,抵不过一个男人临老入花从的色心大动,也抵不过一个饭店女侍的青春机黠。  

五十多的金庸时常在明报附近的一家咖啡厅用餐,一日,他留下十元小费后离开了咖啡厅,而后面一个年轻的女侍却追上来找他,将十元钱还给他,很“真诚”地说:“文人赚钱不容易,所以不能收这么多小费。”金庸大为感叹一个贫贱的女侍如此不贪财,于是公布自己身份,留下了自己的联络方式,两人从此热络起来。
  
稍微有脑子的人想一想也知道,金庸其时已经名满香港,明报更是大报,他常去的附近的咖啡厅,老板和女侍会不知道他是金庸?需要追上来还他这十元小费?
  
然而,到底是金庸先放下这笔小费钓鱼上钩,还是女侍善捕捉春风,只有他们两个当事人才知晓了。
  
16岁的女侍很快成了金庸的情人,两人在跑马地附近租巢同居, 而依然在明报工作的朱玫,是最后一个知道丈夫奸情的人。
  
其时,他们的长子,已经18周岁,正在美国读书。金庸提出了离婚。他似乎已经想清楚了如何享受他的余生。而他的长子,因为恳求父亲不要离婚未果,最终选择了从21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即便如此,金庸依然执意离婚。
  
对于他来说,他已经有了足够的金钱和社会地位,永保自己在未来的老年,搂着一个青春丰泽的肉体享受余年。他甚至对所有的朋友说,他要求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和前妻朱玫没有共同语言了。

是啊,他和一个同等学历,同样职业的老妻没有共同语言了,而和一个连国中都没有读完的女侍倒有共同语言了。真奇怪朱玫当年青春明艳、才气过人,帮他自贫寒中超拔,两人携手创业的时候,那么漫长的没有共同语言的近三十年岁月是怎么度过的。
  
朱玫最终签字放手。她的人生已经毫无希望,坚强如她,终究没有从这一次打击中恢复过来。长子早逝,丈夫背叛,娶一个十来岁的新妇入门,年过五十的她,人生如何重建?她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治疗人生创伤。她独自冷清地过了一段时间,对人,始终不道一声“苦”。
  
几年后,61岁的朱玫因癌症在香港去世,死的时候,连死亡通知书医院都不知道该送往何方。
  
想来她是伤透了心的吧?对人世,对自己,都这么决绝。而此刻,金庸大侠正拥着他娇滴粉嫩的小娇妻,环游世界。那16岁的女侍自此超拔,从一个前途无着的街头贫女,一晃成了上流人士的夫人。连亦舒、林燕妮等见了她,也不得不敷衍一二。金庸更拿出大笔金钱,送她去澳洲留学,好歹镀了一层金。此后,永远随身携带他这个美人,周游列国。

古代文人素有老来娶美妾,然后携妾游山玩水的雅兴,每每游玩之后,写上一篇文字,落款为:某某,某年某月,携X姬于某地。他们是这样公然地炫耀和享受着人间一切资源。他们是这世界的中心,一切的美好事物,并非与他们平等共存,而是仅仅供给他个人的享受使用。他们在捍卫自己权利时何等不留余地,而在牺牲别人时,又何等毫不犹豫,此后,在写起道德文章时,又何等气壮山河。人世间背信弃义者多矣,人世间无耻之徒多矣,但象金庸这种文章里大义凛然,情意缠绵,真爱悱恻,而事实上道德操守却猪狗不如的文人,我再没有见过第二个。
  
其实我很好奇,如今年过八十的老金庸,搂着他青春年少、情欲旺盛的小妻子时,他妻子的人生,到底美满与否?幸福与否?
  
对于这些完全不符合自然规律的结合,我并无歧视,我歧视的是,他是践踏了另两个灵魂和生命,来成全了自己的肉欲(假如他还有肉欲的话)和幸福的。这样流着鲜血的婚姻,也能理直气壮、扬扬得意地在阳光下受到祝福么?
  
又,金庸曾追求香港影星夏梦。而夏梦认为他并非良配,最终嫁给了一富家公子,移民美国,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金庸为了泄恨,在《鹿鼎记》中以夏梦为原形,写了阿珂,同时将夏梦的丈夫写成了英俊倜傥多金的郑克王爽,在文章中将这二人折磨再三,意淫再三,郑的下场极惨,而阿珂也下场极惨,必须要他(韦小宝)前去搭救。  

又,金庸对报社编辑记者极其苛刻,从来不思厚待,以亦舒林燕妮和他的交情,以及为报社作出的贡献,他所给薪酬从来都是苛刻到极点,亦舒屡次提出抗议,他都说:“给你加钱有什么用?反正你赚钱也不花。”而对林燕妮,他的回答更妙:“给你加钱也没用,反正你都花掉。”而他自己,对待那个16岁的女侍,则一掷千金,纵容挥霍。

总而言之,在他而言,苍生他人,皆是刍狗,道义信条,都是空文,而他的欲望,他自己欲望的满足,才是唯一的中心。
  
中国男性文人之恶劣自私集大成,金庸之一生,卓然典范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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